******有限公司固原市分公司2024年能源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有限公司固原市分公司2024年能源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3480
******有限公司固原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有限公司固原市分公司2024年能源物资采购,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1 | 铝芯电缆 | 4*150 | 米 | 300 |
2 | 配电柜 | 一进八出含保护装置 | 台 | 1 |
1.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1.8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合计45000元,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有限公司固原市分公司2024年能源物资采购
2.2项目预估规模:4.5万元(含税)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货完成
2.4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技术规范书相关服务质量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
3.2发票要求: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至少1例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章页,单项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体现签订日期的,视为无效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如合同或订单或发票不体现签约时间,视为无效业绩,如同一框架下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订单为准。
3.4本项目接受原制造商参选。应答人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不同应答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6不得同时应答: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应答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未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8其它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6月27日18时00分至2024年7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价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4.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价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询价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询价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款通过登录******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
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询价文件】。
******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上自行下载。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14时30分】。
5.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应答文件递交。
5.3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价文件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应答文件。
(4)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
(5)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6.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价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供应商请在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询价时间和地点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询价活动,询价开始时间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询价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询价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固原市分公司
地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中心路27号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项目联系人:王荣、冯美琦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有限公司固原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